丹东市环境保护局振兴分局2018年10月30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
发布时间_2018-10-30
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,我分局受理三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自2018年10月30日-2018年11月12日(10个工作日)。
通讯地址:丹东市振兴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9号
邮编:118000
联系电话:2536182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建设地点 |
建设单位 |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
受理日期 |
1 |
|
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42-9号楼 |
丹东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|
丹东市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|
2018.10.30 |
2 |
|
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村 |
丹东市兴研液压有限公司 |
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|
2018.10.30 |
3 |
|
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接梨树村石厂村民组72号 |
丹东市振兴区友恒废矿物油回收站 |
丹东市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|
2018.10.30 |
备注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。